80级校友奖助学金是江南(中国)80级校友出资捐赠设立的。旨在奖励和帮助积极上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物理学子完成学业,成长成才。根据《“80级校友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80级校友奖助学金设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机动援助三个奖助形式。
第二条 本细则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第二章 奖助学金类型
第三条 80级校友奖助学金分为三大类。
(一)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
资助目的:奖励在籍在读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资助标准:每年评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兵4人,每人奖励4000元。
(二)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资助目的:资助孤儿、单亲、少数民族、所在偏远山区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资助标准:3-5人,每人发放助学金1000元。
(三)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机动援助
资助目的:资助学生本人或所在家庭遭遇突发变故或较大规模的自然灾害,造成家庭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学生;资助来自偏远地区学生由于经济原因无法支付回家路费的。
资助标准:人数不限,每人发放机动援助500-2000元(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 奖助学金的申请
第四条 80级校友奖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主动参与公益服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进取。
第五条 80级校友奖助学金实行申请制,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填写80级校友奖助学金申请表递交学院。
第六条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校级社会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80级校友奖学金。
第四章 奖助学金的评审
第七条 80级校友奖助学金由学生申请,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统一评审。
第八条 助学金评审应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评审全过程保护学生隐私。同等条件下,退役复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下发的特殊类型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上一学年志愿服务或公益服务表现突出者,优先给予助学金。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评审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江南(中国)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
江南(中国)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二三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