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江南网页版 >> 党建工作 >> 通知公示 >> 正文

学院党委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4    来源:    点击量:



学院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和学校有关通知,现将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党委所属各基层党支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具体工作部署如下,请各党支部认真落实:

一、基本要求

基层党支部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方法步骤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工作按照6个环节有序开展。

1、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在党的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主动性、自觉性。

2、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党支部委员之间必谈、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广泛谈,同时提倡党员之家互相谈的方式,通过谈话谈话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互相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征求党外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党支部的意见,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3、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每名党员以“四讲四有”为标尺,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查找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淡薄、道德品行失范、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教师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教风学风不正、学术行为不断等问题。

党支部班子要查找执行上级党组织觉得、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列出问题清单。

4、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研究整改措施,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其他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直面问题、坦诚相见的同时,通过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效果。

5、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结合政治、纪律、品德和作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作出自我自评;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接提出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要通过党支部委员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同时,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与《党支部班子评议表》见附件。

6、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合格党员提出希望和要求,对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对不合格党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通知》规定的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三、组织指导

学院党委对基层党支部的工作开展全程指导。按照工作分工,常亮同志重点负责对教工党支部、研究生党支部指导督导,杨木同志重点负责本科生党支部指导督导。党委负责同志要参加下级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要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支部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具体安排

1、第一环节和第二环节同时进行,请各党支部在1月13日(寒假前)完成具体内容。

2、第三环节在寒假期间完成。2月26日前,各位党员同志对照党章标准,对照“”四讲四有,查找自身差距与不足。

3、第四环节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在3月10日前完成。

4、第五环节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要求在3月20日前完成。《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与《党支部班子评议表》见附件。

5、请各党支部在3月24日前,向学院党委提交如下三份材料:党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报告,报告各项环节开展情况;党支部征求意见与查摆问题情况与整改措施;党支部班子评定结果,党支部党员评定等次与党员日常表现综合报告,按照支部成员以条目形式列出。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在3月24日前报送至lym@

五、补充说明

1、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

2、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只评议合格不合格,不具体评定层次。

对具体工作有疑问,请与学院党委办公室联系(84708374)。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党委

2017年1月4日





版权所有:江南网页版 地址:中国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邮编:116024 电话:0411-84708370